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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 禁止之限制案
1.股東會決議日:115/05/26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(1)彭志強先生/神盾(股)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
(2)詹文雄先生/神盾(股)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
(3)謝明霖先生/獨立董事
(4)詹惠芬女士/獨立董事。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於任職本公司董事/獨立董事職務期間內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已出席表決總權數:59,583,906權
贊成權數57,743,066權(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9,036,838權),
佔出席總權數96.91 %;
反對權數531,378權(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31,378權),
佔出席總權數0.89 %;
無效權數0權(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),
佔出席總權數0%;
棄權/未投票權數1,309,462權(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,306,256權),
佔出席總權數2.19 %;,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,本案照案通過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。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
(1)彭志強先生/神盾(股)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
(2)詹文雄先生/神盾(股)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
(3)謝明霖先生/獨立董事
(4)詹惠芬女士/獨立董事。
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。
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於任職本公司董事/獨立董事職務期間內。
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
已出席表決總權數:59,583,906權
贊成權數57,743,066權(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29,036,838權),
佔出席總權數96.91 %;
反對權數531,378權(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31,378權),
佔出席總權數0.89 %;
無效權數0權(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),
佔出席總權數0%;
棄權/未投票權數1,309,462權(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,306,256權),
佔出席總權數2.19 %;,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,本案照案通過。
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
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不適用
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不適用
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不適用
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不適用
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無。
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。
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